被公司以莫须有理由违法辞退怎么办?

郭先生 劳动仲裁 0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调岗降薪/变相裁员/以违纪为由辞退

案发地: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

涉及金额:65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

大致情况:2025年12月1日公司未提前1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口头要求本人12月12日为最后工作日,并于12月11日书面通知,原因为业绩问题和严重失职,公司未出具相关证明且本人不认同该理由,且公司此前未进行调岗和培训等任何动作,现已离开公司一个多月,公司也未进行任何赔偿,该公司涉及违法辞退。

诉求:1、按照劳动法辞退赔偿金要求进行即刻赔偿
2、在职期间的业务提成以及差旅报销按照相关制度正常发放
3、离职证明不得以不正当的原因为辞退理由

年龄:暂无

学历:本科

职业:业务营销

所在地: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

回复

共1条回复 我来回复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公司以“业绩问题”和“严重失职”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此举涉嫌违法解除。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同时,您在职期间的业务提成与差旅报销属于您的合法劳动报酬,公司应予结清。关于离职证明的出具内容,《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不得对劳动者作出不利描述,公司以不实理由开具证明不符合规定。

    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立即着手收集并整理相关证据。关键证据包括:书面解除通知、证明劳动关系存续的劳动合同、工资银行流水、能反映您在职期间正常履职的沟通记录与工作成果、以及关于提成与报销制度的文件或约定记录。这些材料是后续维权的核心依据。

    鉴于公司目前拒绝赔偿,您应首先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即武汉市江汉区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主张您的三项诉求。劳动仲裁是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且不收取费用。您的诉求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仲裁时效为一年,从您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即解除日)起算,请务必及时行动。在仲裁过程中,您可以明确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结清拖欠的提成与报销款,并出具符合法律规定的离职证明。

    1小时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