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无故辞退且未签合同怎么维权?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劳动合同纠纷/续签

案发地: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

涉及金额:5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3月13号在该公司上班 4月16号被离职没有给我任何理由 未与员工签劳动合同 未缴纳社保

诉求:法律规定未签合同 未缴纳社保 需支付双倍工资

年龄:暂无

学历:初中

职业:仓库

所在地: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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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未签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且非法解雇应赔偿。您的权益明确,需立即收集证据并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在弘建服饰有限公司工作超过一个月但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依据该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您有权主张3月13日至4月16日期间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关于4月16日被单方面离职且无理由的情况,这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劳动合同已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即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您需要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微信工作沟通记录等,这是维权的基础。

    此外,公司未为您缴纳社会保险,您可向汕头市潮阳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要求其责令公司补缴。您的核心**维权**途径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即汕头市潮阳区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主张双倍工资差额、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以及补缴社保的诉求。请注意,劳动仲裁有1年的时效限制,从您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即离职日)起算,请务必尽快启动程序,以保障您的**劳动权益**。

    3周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