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以简历问题劝退怎么办?
案件类型 / CATEGORY
劳动纠纷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离职纠纷
纠纷所在地 / JURISDICTION
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
涉及金额 / VALUE
268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 / CONTRACT
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 PAYROLL
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 / TERMINATION
没有
年龄 / AGE
暂无
学历 / EDUCATION
大专
职业 / OCCUPATION
技术员
所在地 / LOCATION
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2026年1月9日面试通过,1月15日正式入职并签订劳动合同,1月16日被公司劝退。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680元(1个月基本工资)
律
机构答复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符合法定情形,否则构成违法解除。您公司以“简历瑕疵”为由劝退,很可能缺乏法律依据,属于违法解除。您可以主张赔偿金,但需注意证据收集的时效性与策略。
具体而言,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欺诈”为由解除合同,需满足严格条件。您简历中的年份出入,若未构成使公司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合同的根本性欺诈,且不影响您履行技术员职责,公司的解除理由难以成立。这属于典型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标准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您入职时间短,经济补偿为半个月工资,故赔偿金为您的一个月工资,即2680元。您的诉求有明确法律支持。
当前维权的核心在于证据。您需要立即着手收集并固定证据,包括:劳动合同、载有解除原因的沟通记录(微信、邮件等)、工资支付凭证、公司“劝退”的录音录像等。特别是公司承认因“简历问题”解除合同的证据至关重要。
建议您首先向公司注册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或直接向张家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这是主张赔偿金的主要途径。请注意,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从您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即1月16日)起算,切勿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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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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