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霸王条款拒绝退款怎么办?

刘女士 退费纠纷 9

案件类型:退费纠纷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所在地: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万宁市

对方公司名称:东方花园温泉酒店

涉及金额:1500

大致情况:我们俩人与1月26日入住酒店1月16日退房签约俩人住满一个月5000元包吃住,酒店于1月8号要求每个人加300元春节加餐,我俩人不同意不加钱春节期间停饭 ,酒店违约导致我们提前退房,要求按实际入住天数退钱 她们不退说我们没住够一个月,酒店随意涨价霸王条款欺客请求法律援助还我们公道

诉求:请求按实际入住天数算俩人1月26日入住2月16日退房按5000元月除以30天退钱

年龄:暂无

学历:高中

职业:退休老年人

所在地: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万宁市

回复

共1条回复 我来回复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酒店单方面要求加价并停止供餐已构成违约,您有权要求按实际入住天数退还费用。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酒店的行为属于单方变更合同,您可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或提起诉讼维权,关键在于收集好入住协议、付款凭证及沟通记录等证据。

    酒店在春节期间单方要求加价并停止供餐,这属于典型的违约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酒店在您已签订包月协议后擅自增加费用,违反了合同约定和诚实信用原则,其所谓的“春节加餐费”若无事先明确约定,属于无效的**霸王条款**。

    您的诉求是合理的。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酒店因自身违约行为(停餐)导致您无法继续居住而提前退房,您要求按实际入住天数(1月26日至2月16日,共22天)折算退款(即5000元 ÷ 30天 × 22天 ≈ 3666.67元)于法有据。酒店以“未住满一个月”为由拒绝退款的理由不成立,正是其违约行为导致了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建议您立即采取以下步骤维权:第一,整理并保存所有证据,包括书面或电子的入住协议、5000元的付款记录、酒店要求加价的通知(如微信聊天记录、短信或书面通知)、酒店停餐的相关证明以及您与酒店方就此问题进行沟通的全部记录。第二,携带这些证据前往万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现场投诉举报,要求行政部门对酒店涉嫌**霸王条款**和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组织调解。第三,若行政调解不成,您可以依据上述证据,向酒店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即万宁市)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酒店退还多收的款项。整个维权过程请注意时效性,避免拖延。

    1个月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