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威胁停保并辱骂后被迫离职怎么办?
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公司以旷工为由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但您已因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情形在先提出被迫解除,这涉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问题。关于工龄工资(即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计算,需依据您的工作年限和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对于社保断缴,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缴。您所提及的人格侮辱及工作环境问题,也是主张权益的重要事实依据。
具体而言,您需要收集并整理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您发送的被迫离职通知的凭证(如邮件、快递单据)、能证明公司存在辱骂、威胁等行为的录音录像或证人证言、工资发放记录(即便没有银行流水,其他形式的记录亦可)以及能够证明您工作年限的材料。这些是后续维权的基础。
关于您的核心诉求,第一,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由于您已发送被迫解除通知,若理由成立(如公司存在未足额支付工资、未缴纳社保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应连续计算,包括50岁前后的合同期间。计算方式为按您在公司工作的总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如果公司属于违法解除,您可主张赔偿金,标准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第二,社保补缴。要求公司为您补缴在职期间的全部社会保险费用,特别是养老保险,这直接关系到您退休后的待遇。此项诉求需向泰兴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举报。第三,关于精神损害及人格侮辱,虽然劳动争议中直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较难,但该情况可作为公司存在过错、您提出被迫解除合理性的有力佐证,并可能影响仲裁员或法官的自由心证。
接下来的行动步骤至关重要且具有时间敏感性。首先,务必在法定时效内(通常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泰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将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补缴社保等作为明确诉求。其次,同步整理关于公司威胁停保、人格侮辱等证据,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实名投诉。鉴于您已年满50岁,需特别注意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认定对权益计算的影响,但您长期在该单位工作,事实劳动关系的特征明显,权益应受保护。立即行动是维护您合法权益的关键。
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