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足额支付加班费被迫离职怎么办?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离职纠纷

案发地: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

涉及金额:50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因公司违反劳动者权益,把四人的工作量,长期安排至三人,最后又安排至两人,其中一人是刚入职一个月的新人,所有的工作全部在我身上,长期加班,导致身体不适,被迫主动离职

诉求:依照国家劳动法第38条,违反劳动者权益。和《安徽省工资支付规定》,加班费基数应按照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全部固定工资核算,我的固定工资为5000余元,被申请人按2100元计算,属于典型的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该计算方式违法且无效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物流调度

所在地: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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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强令冒险作业等,劳动者可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您因长期超负荷工作被迫离职,且公司未足额支付加班费,已构成违法。

    首先,关于加班费计算基数。您主张公司以2100元为基数计算违法,这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安徽省工资支付规定》第十六条,加班工资基数应为您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即合同约定的固定工资5000余元。公司单方降低基数属于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您有权要求补足差额。

    其次,关于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公司长期将多人工作量压给您一人,导致您身体不适而离职,这属于变相强迫劳动,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中“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情形。因此,您的离职在法律上可视为因用人单位过错导致的“被迫解除”,有权依据该法第四十六条主张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为您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您的维权途径清晰:1. **收集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银行流水(证明固定工资数额)、加班记录(如考勤表、工作沟通记录)、能证明工作量不合理分配及身体不适的证明材料(如医疗记录、内部通知)、以及您因公司违法行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若已发送)。2. **申请劳动仲裁**:向**来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核心诉求应为:(1)支付拖欠的加班费差额(按5000余元基数重新计算);(2)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您提到的50000元涉及金额需根据工作年限和加班费具体核算。

    时间紧迫,请注意仲裁时效为一年,从您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如离职时)起算。立即着手准备证据材料是关键。

    3周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