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

王女士 劳动仲裁 0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欠薪/工程款纠纷

案发地:上海市市辖区青浦区

涉及金额:69899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本人于2025年6月入职贵公司,担任综合专员岗位,双方依法建立劳动关系。
1. 未及时足额支付本人2025年10月至2026年4月劳动报酬,工资标准7500元/月,至今未足
2. 未依法为本人缴纳2025年8月至2026年4月期间的社会保险。

诉求:1. 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5年10月至2026年4月拖欠工资41599.82元
2.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7500元
3.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拖欠工资加付赔偿金20799.91元;
4.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2025年8月至2026年4月期间的社会保险

年龄:暂无

学历:本科

职业:综合专员

所在地:上海市市辖区青浦区

回复

共1条回复 我来回复
  • 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您有权要求支付并主张经济补偿。您的情况证据较为清晰,维权路径明确,但需注意仲裁时效。立即采取行动是保障您权益的关键,拖延可能导致权利受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您主张的2025年10月至2026年4月期间的**拖欠工资**,有合同和银行流水为证,是明确的债权。关于补缴社会保险的诉求,这属于行政强制事项,劳动仲裁机构通常会裁决由用人单位为您补办手续。

    关于您提出的经济补偿金(7500元)和加付赔偿金(20799.91元),其法律依据充分。经济补偿金按您的工作年限计算,标准合理。而加付赔偿金(通常为应付金额的50%以上)的主张,需要证明用人单位存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情节,这在仲裁实践中是争取的焦点,需要策略性举证。

    您的核心诉求是追索被拖欠的**劳动报酬**及相关赔偿。维权途径是向用人单位注册地(青浦区)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鉴于您已掌握劳动合同、能证明欠薪事实的银行流水等关键证据,胜诉可能性较大。务必在法定仲裁时效(通常自知权利受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并准备好所有证据材料的复印件。对于社会保险补缴问题,仲裁裁决后可由社保行政部门负责执行。

    10小时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