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更正公司错误社保备案以申领失业金?

案件类型:劳动纠纷

案件子类型:离职纠纷

纠纷所在地:安徽省芜湖市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

涉及金额: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

大致情况:2018年入职芜湖万里扬,2025年合同主体变更为金华锦通,岗位未变。2026年3月请假十余天,未及时补假致4月旷工。领导询问返岗,本人仅同意单位按制度处理,未主动提离职。公司通知离职,未写明原因,社保备案为“个人原因离职”。证据:劳动合同、考勤、沟通记录、社保记录。

诉求:更正社保备案的离职原因,确认非本人意愿离职,以便申领失业金,无其他赔偿诉求。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仓管员

所在地:安徽省芜湖市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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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社保备案错误可能导致您无法领取失业金,这属于单位未依法履行备案义务。您的核心诉求是更正离职原因,而非赔偿。

    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您与金华锦通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主体变更不影响劳动关系存续。单位在社保备案中填写“个人原因离职”与事实不符,这直接损害您申领失业金的权益。您有权要求单位依据实际解雇情况(旷工处理)进行更正。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出具证明并办理社保手续。目前证据显示单位未写明离职原因,属于程序瑕疵。您可向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重新开具离职证明并更正社保备案。需注意仲裁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计算。建议您尽快行动,避免因时过境迁导致维权困难。

    6天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