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认非自愿签字的劳动合同补偿协议无效并追回150万元赔偿?

李先生 劳动仲裁 0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劳动合同纠纷/续签

案发地:山西省长治市沁源县

涉及金额:1500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

大致情况:原单位领导把才能2000.83号,晋林人字2001.226号文件,不公开、打包了文件暗箱操作诱导欺骗恐吓我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字按手印

诉求:要求原单位太岳林局事业单位,为啥要藐视国家1998年出的文件不允许事业单位一次性安置买断职工,原单位领导诱导欺骗恐吓我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字按手印,不是我们自愿报名参加2002年签订协议。

年龄:暂无

学历:初中

职业:无名无职业

所在地:山西省长治市沁源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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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被诱导签字的行为可能违反《劳动合同法》第26条,导致协议无效。建议您保留相关文件,立即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协议无效,并主张恢复劳动关系或赔偿损失,时效紧迫。

    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太岳林局作为事业单位,其2002年协议若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如国务院1998年文件禁止一次性安置),则属无效协议。您的签字非真实意愿,需收集证据证明被欺瞒或胁迫,否则面临败诉风险。法律上,不知情或非自愿签字可主张撤销,但需在知道权利受侵害起一年内提起仲裁。

    维权途径:向长治市沁源县劳动仲裁委申请确认协议无效,或向法院起诉要求单位赔偿15万元损失。潜在风险:若无法证明被欺瞒,可能被认定协议有效;建议尽快申请仲裁,避免时效过期。重点证据:2000.83号、2001.226号文件原件、协议签署过程的视听资料、证人证言。未签署前切勿再签订任何文件。

    为保护您的权益,立即启动仲裁程序,必要时向山西省人社厅或纪检部门举报单位违规行为。逾期可能丧失索赔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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