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相裁员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调岗降薪/变相裁员/以违纪为由辞退
案发地: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涉及金额:54409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2018年3月入职环金科技公司的速卖通运营,到2026年3月底,经理以我近几个月业绩不理想,排名靠后为由,让我转Ozon平台或者自离,我选择了调岗,4-5月做Ozon两个月,说我新平台业绩绩效不达标,让我最迟做到6月底自离。期间没有正规的培训,只有一次会议室普通的后台界面介绍。
诉求:让我6月走就必须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年龄:暂无
学历:本科
职业:速卖通运营
所在地: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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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公司以业绩不达标为由要求调岗或自离,可能构成变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您有权主张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关键在于证明公司单方变更岗位且未提供合理培训与考核标准。以下为具体分析:
首先,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用人单位因员工不胜任工作需调岗或解除合同,应提供培训或调整岗位,并证明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胜任。您的公司仅进行简单介绍,未提供系统培训,且业绩排名标准可能不透明,此操作存在程序瑕疵。若公司以“业绩不达标”强行要求您自离,实质是单方解除,您可主张违法解除的赔偿金(2倍经济补偿)。
其次,您在调岗后仅工作两月即被以新平台绩效不达标为由要求自离,结合您已签署劳动合同和持有银行流水,可推定公司意图规避支付经济补偿。根据您2018年3月入职至2026年6月,工作年限约8年3个月,月平均工资需从流水计算。若公司违法解除,赔偿金为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高于您的诉求。
风险点:公司可能主张您“自愿调岗”或“业绩不合格属于正常管理”,但您未收到书面解除通知书,需立即收集证据。建议您重点保存:调岗通知记录、经理要求自离的聊天记录或录音、Ozon平台无培训证明、近两年工资流水及考勤记录。同时,向深圳市龙岗区劳动监察大队或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时效为一年内。
紧急性:公司限期6月底自离,时间紧迫,若未及时行动,可能被视为您主动离职而丧失补偿权利。建议您今日内书面要求公司提供转岗考核标准及培训记录,否则将依法主张权益。如有仲裁需求,可参考《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40条主张未足额支付工资。
标题:业绩不达标被要求自离怎么办?如何争取经济补偿金?
2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