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工资被拖欠怎么办?押金未归还如何追讨?上海施耐德员工维权指南

案件类型:劳动纠纷

案件子类型:离职纠纷

纠纷所在地:上海市市辖区浦东新区

涉及金额:76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5.7-6.11为我在该公司在职时间,6.7入职,6.11离职,办理离职后我要求劳务立刻结清上月和本月工资,还有入职100押金,劳务回复说每月工资都留到下月十五号发放,入职押金跟随发放,我认为这不合理。已保存工时截图和所有聊天记录

诉求:要求立刻结清所有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归还入职押金

年龄:暂无

学历:高中

职业:施耐德焊接

所在地:上海市市辖区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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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在职期间劳动报酬应即时结清,公司扣押工资至下月的规定可能违法,您有权要求立即支付。

    您的诉求合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的,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限期支付。您已保存工时截图和聊天记录,这属于关键证据。押金问题同样违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条,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押金。当前关键点是:立即收集所有证据(包括工人证言),向上海市浦东新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注意,仲裁时效为一年,请尽快行动以避免损失扩大。

    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您的证据链相对完整,但缺失工资流水和解除通知书会削弱证明力。建议优先通过劳动监察途径追索,流程更快捷。若公司拒绝,则应立即启动仲裁程序,主张7600元工资及押金的全额返还,并可能要求额外赔偿金。

    2周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