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过工伤认定期限怎么办
案件类型 / CATEGORY
工伤纠纷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其他情况
用工单位所在地 / JURISDICTION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
涉及金额 / VALUE
200000 元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 / CONTRACT
未签署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 / TERMINATION
没有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 PAYROLL
有
学历 / EDUCATION
小学
职业 / OCCUPATION
信发综合车间干打包工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我去年6月4号在厂子里上班受伤了,双脚跟骨骨折,我和厂子里协商处理,结果厂里不同意,没办法的情况下就请了律师走工伤认定流程,在今年的2月9号向人设局提交资料,我害怕过期,他们说不会过期,结果5月20号人设局让劳动仲裁劳动关系,可律师没有告诉我,到7月15我才知道工伤认定期限已过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由于在提交材料期间,人设局给我从没有打过电话或发过有关消息,他们也有错,要求他们配合我向责任人(律师)追回给我造成的损失
律
机构答复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直接答复】错过工伤认定期限后,仍可通过证明非自身原因导致延误来申请延期,同时追究律师和人社局的责任。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职工本人可在1年内申请。若因非劳动者自身原因耽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条,可申请延长时效。
【处理步骤】
第一步:收集律师委托合同、沟通记录等证据。
第二步:向当地律师协会投诉或起诉律师,要求赔偿损失。
第三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人社局确认程序违法并赔偿。
第四步:向人社局提交病历等材料,申请延期认定工伤。
【注意事项】
- 行政诉讼时效仅6个月,需立即行动。
- 保留所有书面和电子证据,避免口头承诺。
本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以执业律师根据个案出具的意见为准。
国律在线
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