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合同霸王条款怎么维权
案件类型 / CATEGORY
经济纠纷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其他情况
案发地 / JURISDICTION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
涉及金额 / VALUE
799 元
学历 / EDUCATION
本科
职业 / OCCUPATION
在校大学生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本人为在校大学生,在南宁租赁电动车,属于消费租赁合同纠纷。商家合同设置霸王条款,约定租期不满一个月需按整月收取租金。我现已将车辆归还,未支付任何费用,希望咨询相关条款是否具备法律效力,以及后续协商、维权的具体方法。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1. 确认案涉租车合同中“租期不足一个月按月计费”属于无效霸王条款;
律
机构答复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直接答复】租车合同中“租期不足一个月按月计费”的条款属于霸王条款,您无需承担不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496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导致对方未注意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
【处理步骤】
第一步:收集合同原件、归还凭证及所有沟通记录。
第二步: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该霸王条款。
第三步:向12315平台提交书面投诉,要求按实际使用天数计费。
第四步:若商家追责,书面拒绝不合理收费并保留证据。
【注意事项】
- 坚持按实际使用天数支付合理费用。
- 保存所有证据,包括合同、聊天记录和录音。
本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以执业律师根据个案出具的意见为准。
国律在线
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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