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公司股东连带责任如何上诉
案件类型 / CATEGORY
经济纠纷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其他情况
案发地 / JURISDICTION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
涉及金额 / VALUE
1600000 元
学历 / EDUCATION
初中
职业 / OCCUPATION
企业务工人员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本人为一人有限公司登记股东,案涉买卖合同由案外人私下操作,我未实际参与公司经营,一审被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对此不服需提起二审上诉。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1. 委托律师代理本案二审上诉,撤销一审判决中判令本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内容;
律
机构答复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直接答复】您作为一人公司名义股东,若未参与经营且财产独立,二审有望撤销连带责任判决,建议立即上诉并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依据】依据《公司法》第二十条,一人公司股东担责以财产混同为前提;《法律援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经济困难者可申请法律援助;《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五条允许经济困难者减免诉讼费。
【处理步骤】
第一步:15日内向一审法院提交上诉状。
第二步: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附困难证明。
第三步:向二审法院提交诉讼费减免申请。
第四步:申请调取公司银行流水,证明财产独立。
【注意事项】
- 务必在15日上诉期内完成申请,逾期失权。
- 保留所有证据原件,包括合同和困难证明。
本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以执业律师根据个案出具的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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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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