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罐烫伤后老板失联如何起诉索赔?
案件类型 / CATEGORY
其他类型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其他情况
所在地 / LOCATION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
涉及金额 / VALUE
20800 元
学历 / EDUCATION
高中
职业 / OCCUPATION
装修木工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本人在成都市龙泉驿区十陵街道“俪瑞康足浴店”拔罐被高温烫伤,属于店铺操作失误导致人身损害。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能否立案
律
机构答复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直接答复】拔罐烫伤属人身损害侵权,即使店铺无照且老板失联,仍可起诉实际经营者索赔。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经营者过错致人损害应担责。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三年,自受伤之日起算,需及时主张权利。
【处理步骤】
第一步:向市场监管局申请获取经营者身份信息或调取房东租赁合同。
第二步:收集消费凭证、医疗记录、烫伤照片及市场监管局核查记录。
第三步:向法院提交起诉状,申请调查令调取被告身份信息。
第四步:若主体不明,可考虑将房东列为共同被告,并申请财产保全。
【注意事项】
- 保存完整证据链,包括医疗费票据和误工证明。
- 若构成伤残,及时申请法院委托的司法鉴定。
本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以执业律师根据个案出具的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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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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