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试用期不合格怎么维权?

李先生 劳动纠纷 5

案件类型:劳动纠纷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纠纷所在地: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

涉及金额:6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11月5日,我们部门经理口头通知我试用期不合格,我询问考核标准是什么,依据什么标准去考核的,判定我试用期不合格,未回答,11月6日我询问公司行政,考核标准是什么,依据什么标准去考核的,判定我试用期不合格,
行政回答我这只是我个人单方面的想法

诉求:经济赔偿金,精神抚慰金,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生产计划

所在地: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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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试用期解除需要有明确的依据和程序。如果公司不能提供具体的评估标准或考核不公,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经济赔偿,以及精神抚慰金。工作中遇到的这种问题,首先需要确定的是公司是否依据相关法律、合同和规章程序行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雇主在试用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据合同约定的条件进行。如果公司未能提供书面的考核结果或考核方式不公,侵害了您的权益,您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此外,您提到未得到考核标准的明确答复,这可能构成劳动争议。请搜集所有相关资料,如工资条、任何与工作评估相关的邮件或书面记录等。之后,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和相关司法解释都明确了在解除劳动合同过程中应遵守的规则和条件,您应充分利用这些规定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最后,建议在申请劳动仲裁或递交投诉前,所有的沟通尽可能采取书面形式,以备未来可能的法律程序需用。若公司继续以非法的理由或方式解除合同,您也可考虑要求精神抚慰金的赔偿。

    11个月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