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对劳动合同未及时签订及社保问题?
劳动纠纷 3
案件类型:劳动纠纷
案件子类型:劳动合同纠纷/续签
纠纷所在地: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
涉及金额:50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我4月24日过来入职 一直没有签订过劳动合同,截止今天11月12日让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日期让签到4月24日 公司并未缴纳社保 有工作记录
诉求:咨询一下后期如果被裁或者离职能不能申请双倍工资和社保补偿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客服主管
所在地: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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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您的案例涉及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和社保未缴纳问题,这在劳动法中是有明确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雇主与员工应自员工开始工作之日起一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您的案例中,由于合同签订时间迟于法定期限,且要求您追溯签署日期为入职之日,这种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如果雇主迟到一月至一年未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两倍工资。同时,社保的缴纳也是雇主的法定义务,根据《社会保险法》,公司应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如您被裁员或自行离职,可以根据这些违法行为申请索赔双倍工资和要求补缴社保。
因此,考虑到您的情况,建议收集和保留与工作相关的所有凭证,例如工资流水、工作记录等,并在必要时寻求法律途径维护您的权益。这些准备将使您在面对潜在裁员或离职时,有足够的证据支持您的权益申诉。
10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