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申请被拒怎么办?

徐先生 劳动纠纷 4

案件类型:劳动纠纷

案件子类型:离职纠纷

纠纷所在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涉及金额:3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本人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和领导口头通知以及企业微信人事助手的离职申请提前三天通知离职,但是并没有找人和我交接工作现在领导以“为交接工作”为由不给我办理离职以及不发工资

诉求:正常办理离职以及支付我的薪酬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仓库管理员

所在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回复

共1条回复 我来回复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试用期提前通知离职但领导拒绝办理及支付工资,这种做法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首先,即使是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依法享有提前通知离职的权利,您已通过口头以及企业微信方式进行通知,符合提前通知的程序要求。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您的做法已合法合规,公司拒绝办理离职及支付工资的做法无法律依据。建议您首先进行书面形式的再次通知,明确您的离职意向及要求支付工资的合法性。如果公司仍旧拒绝,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并有权要求支付未发工资及可能的经济赔偿。

    此外,因为您未能交接工作,若公司有显著损失可能会要求赔偿,但需由公司举证其损失直接由您未交接工作造成,通常这种情况下责任不会完全由您承担,特别是在您已进行合法通知的情况下。维护自己的权益,确保离职流程的合法性对您至关重要,不可忽视公司的违法行为,应当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总结来说,您完全有权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离职和支付应得的工资,不应接受非法的压制或拖欠工资行为。劳动者权益受法律保护,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明智之举。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建议按照以上步骤操作,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

    10个月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