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项目和降职问题,怎样维权?

刘先生 劳动纠纷 3

案件类型:劳动纠纷

案件子类型:劳动合同纠纷/续签

纠纷所在地: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涉及金额:45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在职1年,一直没有签劳务合同,就签了个入职员工登记表,后面学校要求签三方协议,公司也签了,拿到毕业证之后,公司也没有找我签劳动合同、有缴纳社保,但没有工资条,有银行发放记录,也有打卡出勤证明,目前公司针对我,不给我项目还降我职位,这个情况要怎么办?

诉求:要求补偿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PM

所在地: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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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未签劳动合同对您的权益产生显著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雇用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需支付双倍工资。由于您提供的情况显示,您已经在职超过一年而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双倍工资作为补偿。

    您的具体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未签约期间的双倍工资补偿。此外,根据您的叙述,公司还降低了您的职位和排除您参与项目,这可能构成了对您的不正当待遇。您可以考虑提起劳动仲裁,要求补偿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并对职位变动提出异议。

    首先,建议您保留所有相关的劳动证明,如银行工资流水、出勤记录及任何与雇主的书面交流记录,这些将作为核心证据用于法律维权。接着,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报告此情况,并请求其介入调查。同时,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并争取应有的经济补偿。

    在处理此类劳动纠纷时,明确劳动关系的认定是关键。即使未签劳动合同,但实质劳动关系存在的情况下本身就给劳动者提供了一定的保护。务必积极行动,以便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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