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不是工伤期间被错误认定自动离职的情况?
劳动纠纷 1
案件类型:劳动纠纷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纠纷所在地: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
涉及金额:00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本人在10月21日至今一直都在受伤阶段请病假,不是工伤,医院诊断证明有10.21至11.9日和11.25日至12月10日,中间空了两周,没有去医院复查,因为那两周是在诊所看的。然后单位说无故旷工,8天算自动离职。但是我每周都有和单位的微信请假记录。这种情况成立吗
诉求:如果它按自动离职算的话,我认为是不合法的,得按照他辞退我算,并且是在生病期间无故辞退,得赔偿我
年龄:暂无
学历:本科
职业:行政人员
所在地: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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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首先需要明确您的病假属于合法请假。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如果您持续通过微信向单位进行请假并得到承认,即使中间两周在诊所接受治疗而未复查,也不应被视为无故旷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雇主无权在员工请病假期间单方面认定员工为自动离职。雇主若要解除劳动合同,需提供相应的合法理由,并依法进行劳动合同解除。由于您提供了病假证明,并与单位保持了沟通,单位的做法很可能违反了法律规定。
您可以要求单位按照非法解雇处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如果没能依法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您有权要求赔偿金。此外,因为解除发生在您生病期间,这增加了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合理性,增强了您请求赔偿的合法性。
建议收集所有相关证据,包括病假证明、与单位的通信记录等,并及时与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联系,寻求法律援助或通过仲裁解决该纠纷。
10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