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对试用期离职时被要求支付高额违约金?
劳动仲裁 4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离职纠纷
案发地: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
涉及金额:90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试用期离职收取高额违约金
诉求:不收违约金
年龄:暂无
学历:研究生
职业:教师
所在地: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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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试用期内由于劳动合同或政策规定,若未明确违约金的合法性及计算方法,向您收取的高额违约金可能不合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任何一个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提供很多事由说明,企业不得无理要求违约金。
首先,应确保违约金条款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即是否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合理的列出违约条件及相应的金额。如果条件不明确或数额不合理,这种行为是可以被质疑的。建议收集相关合同、政策文件及任何可能支持您情况的证据,以便进一步分析和使用。
其次,可以通过与雇主进行协商解决此问题。如果协商未果,您可以考虑向本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寻求法律支持和违约金问题的解决。在仲裁过程中,您可以提交您的劳动合同副本、工资流水证明、没有收到解除通知书的证明等相关证据,以支持您的诉求。
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理是非常重要的,以防止可能的经济损失和不利影响。如果您不确定如何起步,也可咨询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获取更多指导信息。建议保持沟通渠道的畅通,尽量寻求和平且有效的解决方式。
10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