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时的财务分割,如何合理处理?

王先生 经济纠纷 3

案件类型:经济纠纷

案件子类型:恋爱时的金钱纠纷

案发地: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

涉及金额:128000

大致情况:我们谈恋爱在一起10年了,去年定的婚,彩礼钱是12.8万(10.8万的彩礼钱给我们共同所有,2万给我妈妈奶母钱)我们两订婚以后,用这个彩礼钱买了房子,写的两个人的名字。现在不结婚了,要分手,彩礼钱我需要还回去么?

诉求:我的诉求是彩礼钱,退一半给他。

年龄:暂无

学历:高中

职业:销售

所在地: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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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与前未婚夫的约定以及彩礼钱的使用情况至关重要。在中国大陆,关于彩礼的法律规定相对灵活,主要取决于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及彩礼的性质。彩礼若被视为彻底赠与,便无需返还;但若视为有条件赠与,如与婚姻成立相关,则未成婚时,有返还的可能性。

    首先,需要确定您们当时关于彩礼的具体约定。如果是在明确未来结婚的前提下给付的,并且婚姻未能成立,那么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彩礼可以要求返还。此外,您提到的彩礼用途为购买了共同名下的房产,这一点可能会影响彩礼的返还情况。通常情况下,若彩礼资金已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建设,则不易返还;但您表示的意向是退还一半给他,这种情况下,可考虑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或者通过法院调解解决分摊问题。

    建议您与对方沟通,尝试达成双方可以接受的分手和财产分配协议。若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包括但不限于调解或诉讼。在进行法律行动前,详细记录并准备好所有能证明资金流向和财产归属的证据,包括转账记录、房产购买记录等,为您的诉求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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