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张先生 交通事故 4

案件类型:交通事故

案件子类型:车损理赔

事故发生地: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

涉及金额:3000

大致情况:周六下午老婆停车场倒车未注意后车(停止)产生剐蹭,当时因老婆有点害怕就让她回家,我就在现场处理,把车辆分开后联系对方说明我开车不小心,对方同意线下私聊。周日上午对方报价我未能接受,对方查看监控后认定我方更换驾驶员了存在肇事逃逸行为,想请问这个最终会如何处理?

诉求:想了解这个最终会不会构成逃逸,以及是否属于肇事逃逸

年龄:暂无

学历:本科

职业:

所在地: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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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肇事逃逸是一种严重的法律责任,尤其在交通事故中。首先,您提到老婆当时害怕而离开现场,但您本人留在现场处理情况,这一行为本身并不构成肇事逃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法律规定,肇事逃逸指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为逃避法律责任,不采取措施,并主动离开事故现场的行为。在您的情况下,若能证明您或您的代表在事故后主动留在现场,并与对方进行了沟通,一般不会被认定为肇事逃逸。

    此外,由您来接替驾驶且留在事故现场处理,虽然涉及责任主体变换,但关键在于是否有逃避责任的主观意图和行为。建议您收集并保留在场的所有证据,如交通监控录像、事故现场照片、双方沟通记录等,以此证明您的处理是积极合法的。同时,若对方的索赔金额有争议,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理赔协商。

    在处理交通事故理赔争议时,确保有足够的证据来支持您的立场是非常关键的。如果对方坚持错误的责任认定,您可能需要寻求法律途径解决争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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