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离职可以要求n+1经济补偿吗?

李先生 劳动仲裁 4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调岗降薪/变相裁员/以违纪为由辞退

案发地: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县

涉及金额:6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工业硅未投产,现要支付2月份工资让我们主动离职,可以申请n+1嘛

诉求:法律援助申请n+1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环保运行工

所在地: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县

回复

共1条回复 我来回复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的雇主由于工业硅未投产,提出以支付2月工资诱导员工主动离职的做法可能触及法律界限。首先,需要确认公司的做法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该法律对于解除劳动合同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包括经济补偿等相关事宜。

    在您的情况中,若您被迫接受主动离职并且接受了2月工资,理论上您可能丧失了要求额外经济补偿的法律依据。然而,如果该做法可被认定为变相裁员,则您可能有权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通常计算方法为您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即所谓的“n+1”。

    建议您收集与此相关的所有文档,如劳动合同、工资流水、以及任何书面形式的解聘或裁员通知。此外,还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的途径主张您的权利。在提交仲裁申请前,务必准备充分的材料和证据以支持您的申诉。

    最后,鉴于此类案件对证据要求较为严格,及时的法律行动至关重要,建议尽快行动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7个月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