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劳动合同与实际工作内容不符及未通知收费问题?
案件类型:劳动纠纷
案件子类型:劳动合同纠纷/续签
纠纷所在地:北京市市辖区昌平区
涉及金额:3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我在2025年二月四号和河北驰达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合同,8号报道后发现合同内约定的工作内容与实际不符,且要收取两种证书费用。本人要求报销来回车费和取消收费项目。
诉求:要求报销来回路费948元和取消培训内未通知的收费项目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地铁安检员
所在地:北京市市辖区昌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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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劳动合同中工作内容与实际不符属于违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可以要求公司补偿或调整工作内容。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与河北驰达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明确规定了工作内容,但您上岗后发现实际工作与合同约定的内容不符,这属于公司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此外,公司在未事先说明的情况下收取证书费用也可能构成不正当费用收取。
首先,您可以正式书面形式要求公司调整您的工作内容,使之与劳动合同所约定的一致,或者协商解决工作内容不一致的问题。如果公司拒绝调整或协商不成,您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合同内容与实际工作的不符并要求相应的赔偿。
其次,关于未经通知的证书费用,如果该费用不是合同中约定的,您有权要求退回这部分费用。建议您收集证据,如劳动合同副本、费用收取的证据等,准备好相关材料后提交给争议仲裁委员会或直接通过法律程序要求返还。
另外,关于您的交通费用诉求,如果您能提供来回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收据,那么可以作为补偿的依据,要求公司报销。这涉及到您到岗前后的费用问题,通常这类费用需要有明确的合同约定才能要求公司支付。
总之,您当前的情况已涉及劳动合同的违反和可能的费用争议,建议您按照劳动法的规定采取合法行动保护自己的权益。
7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