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追回恶意拖欠的工资款?
案件类型 / CATEGORY
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欠薪/工程款纠纷
案发地 / JURISDICTION
湖北省孝感市应城市
涉及金额 / VALUE
9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 / CONTRACT
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 PAYROLL
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 / TERMINATION
没有
年龄 / AGE
暂无
学历 / EDUCATION
初中
职业 / OCCUPATION
安装师傅
所在地 / LOCATION
湖北省孝感市应城市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恶意拖欠工资款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索要工资
律
机构答复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未签订劳动合同同时证据表明有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要求补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任何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未书面订立劳动合同且从事工作满一个月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须补缴双倍工资。
首先,您可以要求补签劳动合同并索取相应的双倍工资作为赔偿。其次,您应立即向当地劳动监察机构投诉或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以维护您的权益。仲裁提交的文件应包括身份证明、工作地点证明、银行流水证明工资发放等相关证据,以支持您的申诉。
您也可以寻求法院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追回工资。考虑到案件的地域和金额,建议迅速行动以免超过劳动仲裁申请的时效。您的行动不仅能够追回应得的工资,还可以避免未来可能的权利损失。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要求补偿和不让权利受损是您的法律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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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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