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对不满意的仲裁调解书,再次申请仲裁可能吗?
劳动仲裁 3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欠薪/工程款纠纷
案发地: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
涉及金额:60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2024年7月我干了2年10个月公司把我辞退了扣了2000
诉求:我想让你帮我看看仲裁调解书已经签字了有不满可以在申请仲裁吗
年龄:暂无
学历:小学
职业:烘培师
所在地: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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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已签署的仲裁调解书在一定条件下确实可以再次申请仲裁。首先,必须确认调解书内容及是否涉及权利的放弃声明。在中国法律中,如果调解书是在双方自愿且完全了解其法律后果的情况下签署的,一般认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如果调解过程中存在胁迫或重大误解,或者调解协议违反法律规定,调解书可以被认定为无效。
您可以采用以下步骤来处理这种情况:
1. 检查签署的调解书,确认是否有不合理或违法的条款。
2. 若发现调解过程中有欺诈、胁迫等违法行为,可向法院申请撤销。
3. 如果调解协议内容未涉及全部争议或有新的证据,您可以重新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您提供调解书副本等相关文件,以便进一步分析和提供具体法律意见。这一步非常关键,因此请尽快安排。
7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