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签合同的情况下,如何应对酒店的口头解雇?

张先生 劳动仲裁 3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离职纠纷

案发地: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

涉及金额:12266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2024年12月28日入职汕头市钧熠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汕头珠港新城逸扉酒店)职位销售总监,月薪税前底线8000元,双休。
2025年1月10日周五工作中店长把本人喊到酒店门口口头通知辞退。本人要求提供书面通知和评估,在本人工作成果报告上签字盖章,酒店均拒绝,工资至今未结也未给补偿

诉求:结清16天工资4226元,并按劳动法规定实施补偿。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酒店销售

所在地: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

回复

共1条回复 我来回复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面对未签订劳动合同且被突然口头解雇的情况,您可以依据中国的《劳动合同法》进行维权。您的雇主未能提供符合法定形式的解雇通知,这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首先,虽然没有正式的劳动合同,您的劳动关系仍可通过工作实际情况来证明。

    您可以立即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被拖欠的工资及合法的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雇主如果未能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不合法解雇员工,需要向员工支付二倍的工资及经济补偿。您应提供在职期间的工作证明、沟通记录以及任何可以证明您职位和工作情况的信息。

    建议您尽快搜集所有可能的证据,并要求赔偿包括但不仅限于应发未发的工资,以及依法应得的经济补偿。这不只涉及到已拖欠的工资问题,也关系到您的未来经济与就业条件。

    7个月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