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期间工资被扣减,如何维权?
案件类型 / CATEGORY
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其他情况
案发地 / JURISDICTION
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
涉及金额 / VALUE
35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 / CONTRACT
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 PAYROLL
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 / TERMINATION
没有
年龄 / AGE
暂无
学历 / EDUCATION
大专
职业 / OCCUPATION
教官
所在地 / LOCATION
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学校教官一职,放寒假,考勤19天,是学校放假,公司扣除了基本工资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维护合法权益
律
机构答复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公司无权在法定假期内扣除员工的基本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雇主如果在法定假期还要求员工工作,应支付加班费。由于您的情况是在法定假期(学校寒假)期间无工作任务,公司仍应支付您完整的基本工资。
首先,您应核实学校放假期间是否被认定为正常的工作日或休息日。如果是休息日,雇主无权扣除基本工资。其次,核对您的劳动合同中是否有特别约定关于假期工资支付的规定。
建议您首先与雇主进行沟通,请求恢复对应期间的工资支付。如果沟通无效,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申请,进行权益的维护。您的案例具有一定的解决优势,因为您手头有关于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证明和已签署的劳动合同,这些将是您维权过程中的有力证据。
记得在准备仲裁材料时,附上所有相关证明,例如工资流水、合同副本及与雇主沟通的记录等。这样会增加您维护权益的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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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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