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口头辞退如何索要N+1赔偿金?
劳动仲裁 2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案发地: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
涉及金额:155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公司在6月11日口头通知我结束本月工作就可离开,赔偿金不愿给我N+1,按照去年平均工资是3800
诉求:我想请问n+1中的1是当月工资吗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出纳
所在地: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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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N+1赔偿中的\”1\”是指代通知金,并非当月工资。您有权主张完整的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您的情况中\”1\”指的是代通知金,而\”N\”是根据工作年限计算的经济补偿金。
针对您的具体情况,建议您:
1. 立即收集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明等证据
2. 向宁德市蕉城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3. 主张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N)而非经济补偿金(N+1)您可主张的赔偿金额包括:
– 代通知金:3800元
–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3800元
– 未提前通知的赔偿金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建议您尽快采取法律行动维护权益。如需进一步指导,可付费查看详细维权流程和证据清单。
3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