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拖欠的工资如何追讨?求帮助!

王先生 劳动仲裁 3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欠薪/工程款纠纷

案发地: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

涉及金额:5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拖欠工资 索要欠款工资 消息不回电话不接 10月工资未发还 11月半个月工资未发还 直至今日也未曾回过消息 拒不处理

诉求:还钱全部工资

年龄:暂无

学历:高中

职业:奶茶店员工

所在地: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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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追索工资,您依旧可以依托《劳动法》赋予的权利,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未签订劳动合同,并不影响您作为劳动者的权益,您有权要求对方支付未发放的工资。

    根据《劳动法》,即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实际存在劳动关系,您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在这种情况下,雇主未支付工资可以视为非法行为。您首先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寻求政府部门的援助。如果此途径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进一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汇总所有有关工作的证据,如工作日志、同事的证言等,作为仲裁或法院诉讼的依据。因为未签订合同,无论是在法律的责任认定或获得未付款项上,证据的充分性将成为案件胜诉的关键。

    务必保留任何与雇主交流的痕迹,包括短信、电子邮件或通话记录,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和工资支付的缺失。在采取法律行动之前,还可以再次尝试与雇主沟通,留下最后一次和解的记录。如果确认雇主拒绝支付工资,立即启动法律程序,避免权利受损。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迅速和坚决的行动非常关键。

    7个月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