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未发放,应如何追回?
案件类型 / CATEGORY
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调岗降薪/变相裁员/以违纪为由辞退
案发地 / JURISDICTION
上海市市辖区奉贤区
涉及金额 / VALUE
100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 / CONTRACT
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 PAYROLL
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 / TERMINATION
有
年龄 / AGE
暂无
学历 / EDUCATION
本科
职业 / OCCUPATION
仓库单证主管
所在地 / LOCATION
上海市市辖区奉贤区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要求员工每天加班,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1.恶意变相开除员工,逼迫员工主动提交离职,一个人做了至少三个人的工作量,须按照N+1赔偿
律
机构答复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您的情况确实严重,涉嫌违反劳动法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
同法》,雇主不得无故克扣员工工资或剥夺员工的合法权利。您提到的加班费未发放、恶意变相开除员工等行为,均可视为违法行为。您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要求补发所有欠发的加班费和绩效,以及违约赔偿。
首先,您应收集所有相关的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加班记录等。在提交劳动仲裁的同时,建议您也准备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因需防范公司可能的反应和法律对策。
其次,您提到的被逼迫提交离职,如果有公司的书面文件或其他证据显示这一行为,这将是您诉讼中的有力证据。根据相关法规,员工在遇到此类不公平待遇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并且在特定条件下,可能获得更高赔偿。
您的案件需要严肃对待,制定详细的法律行动计划。建议尽快行动,以免受到时间限制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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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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