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没有完成退款的期房再次被售出问题?

赵先生 房产纠纷 3

案件类型:房产纠纷

案件子类型:买卖纠纷(退定金/延期交房/房屋质量)

纠纷所在地: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

涉及金额:400000

大致情况:我是买了期房的业主,与房地产协商退房,在没有退完钱的情况下,房地产公司把房子卖给了别人,没有合同只有收据。

诉求:退房退钱

年龄:暂无

学历:本科

职业:工人

所在地: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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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针对您咨询的房产买卖纠纷问题,您的案例涉及未完全退款情况下的再次交易,您的合法权益显然受到侵害。首先,即便是只有收据而没有正式的合同,这份收据同样可以作为交易证据,但是证据力可能较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四条提到,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损害对方利益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在您的情况中,如果房地产公司在未完全退还您的购房款的情况下另行将房产卖给其他人,可视为违约行为。

    您应首先尽快发函要求对方正式书面回应其售房行为与退款未完成的问题,并明确提出解约及要求退款的具体诉求。此外,您可以直接向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您的购房合同解除并要求房地产公司退回全部款项及赔偿因此给您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建议您搜集和整理所有交易过程中的凭证,包括收据、转账记录、通讯记录等,以备诉讼使用。在诉讼中,此类凭证将对维护您的权利发挥关键作用。同时,监督和确保房地产公司不进行其他可能影响您权益的操作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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