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期间未缴社保,应如何维权?

黄先生 劳动仲裁 51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案发地: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

涉及金额:10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产假期间公司没有给我缴纳社保

诉求:希望能得到相应的社保部分赔偿

年龄:暂无

学历:小学

职业:销售

所在地: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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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产假期间公司未缴纳社保,这违反了中国的劳动法相关规定。您有权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并可向社保部门申请处理或提起劳动仲裁。值得注意的是,劳动者产假期间的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企业依法必须为在册员工缴纳社保,不得因员工处于产假期间而中断或终止缴纳。在此情况下,您可以首先与公司沟通,要求补缴未缴的社保款项。如果沟通未果,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维护自己的权益:

    1. 收集证据:确保有合同以及银行流水等证明劳动关系及工资发放的证据。
    2. 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解释清楚情况并提交相关证据。
    3. 劳动仲裁:若公司拒绝补缴或处理不当,可向仲裁委提请仲裁,要求补缴社保及可能的赔偿。

    请注意,仲裁申请应在知道或应知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建议尽快行动以免错过维权时限。同时,根据《社会保险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员工还可要求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或滞纳金。这一切的前提是,有充分且确凿的证据支持您的诉求。

    维护自己的权益,必须了解和采取正确的法律措施,不要错失维权的最佳时机。请务必根据我方提供的步骤采取行动。

    7个月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