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非法辞退后如何追讨工资和赔偿?

计先生 劳动仲裁 6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调岗降薪/变相裁员/以违纪为由辞退

案发地: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

涉及金额:2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一月份入职,二月份把我辞退,一共干了一个多月,就因为我推迟了跟她请病假,把我辞退,辞退当天还叫同事来我宿舍让我搬走,问领导要工资,她还跟我索要工作机以及宿舍的费用,凡是我在岗期间用的东西都要转给她费用,她才把工资结给我

诉求:申请以嘉兴最低薪资发放,这是我最低要求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招聘工厂人事

所在地: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

回复

共1条回复 我来回复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的雇主在未提供合法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情况下单方面辞退您,并索要工作机和宿舍费用,这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您有权要求雇主支付应得的工资及可能的赔偿。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雇主不能因员工请病假而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您的情况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解除行为违法,并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其次,关于工资问题,即使您只工作了一个多月,雇主也应按照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如果雇主未支付工资,您可以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并可以要求支付拖欠工资的赔偿金。

    最后,关于雇主索要工作机和宿舍费用的问题,除非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否则雇主无权要求员工支付这些费用。您可以拒绝支付,并要求雇主依法支付您的工资。

    建议您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辞退通知(如果有)、与雇主的沟通记录等,并向嘉兴市南湖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同时,您也可以咨询当地法律援助机构,获取更多帮助。

    6个月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