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合同拖欠工资怎么办?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离职纠纷

案发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

涉及金额:324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

大致情况:2025.12.8.入职,期间公司正常运行,12月12日,我们签订合同,本来该签劳动合同,但是由于公司刚刚起步并没有正式的劳动合同并且我处于试用期的一个月之内,所以公司李总给我的合同为兼职合同。12月31日无故让公司员工签署自行离职合同,兼职合同上写明15号发放上月工资,今天未发

诉求:发放工作18天的工资。
按照使用期工资4500/月,大小休来算,我12月的单天工资应为180元/天。
应给我发放的工资数额为3240

年龄:暂无

学历:高中

职业:课程培训管理

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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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关键在于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即使签署的是“兼职合同”,只要您接受公司管理、从事其安排的有报酬劳动,就可能被认定为劳动关系。公司无故要求签署自行离职合同且拖欠工资的行为已涉嫌违法。您可以立即着手收集能证明您在此工作的证据,例如工作沟通记录、考勤、工作成果、解除通知书等。然后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即杭州市余杭区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举报,或直接向余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劳动监察处理速度较快,是追索劳动报酬的有效途径。请注意,劳动仲裁有一年的时效限制,从您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即应发工资日)起算,请务必及时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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