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如何追讨二倍工资差额?

冯先生 劳动仲裁 4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调岗降薪/变相裁员/以违纪为由辞退

案发地: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

涉及金额:696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申请人于2016年2月26日入职绍兴市七星旅游用品有限公司,担任采购文员,后调岗销售,工作9年3个月期间一直兢兢业业,被申请人一直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被申请人于2025年3月14日通知申请人降薪调岗。申请人明确拒绝降薪调岗,被申请人直接暂停申请人工作且通知申请人去劳动仲裁。

诉求:1.裁决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2016年2月26日至2025年3月15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16年2月26日至2025年3月15日未签订劳动合同而应支付的二倍工资差额38280元。
3.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其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313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销售

所在地: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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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有权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并追讨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此外,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您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建议您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流水、工作记录等,以便在劳动仲裁中有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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