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岗一天不给工资怎么办?

张女士 劳动仲裁 5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欠薪/工程款纠纷

案发地: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

涉及金额:235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3月7号接到公司面试邀请,3月10号面试并告知面试通过,并有3天试岗,3月11号去公司上班一天,3月12号去公司被告知不合适,并不给工资,3月11号打了12333,经过劳动局沟通,也不给工资

诉求:结算我试岗一天工资,按深圳最低2560结算115元并支付我第二天上班路上的来回车费20元,并赔偿我时间成本100元,共计235元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税务会计

所在地: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

回复

共1条回复 我来回复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有权要求支付试岗期间的工资和合理费用。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即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您试岗一天的工作应获得相应报酬,按深圳最低工资标准计算为115元。此外,您可主张合理交通费用20元。关于时间成本赔偿,法律上无明确规定,但可尝试协商。

    建议您采取以下维权途径:
    1. 收集证据:包括面试通知、试岗记录、交通票据等
    2.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3. 申请劳动仲裁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金额较小,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很重要。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建议尽快采取行动。

    6个月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