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突然解除劳动合同且错误记录离职原因怎么办?
劳动仲裁 4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离职纠纷
案发地: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
涉及金额:20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2023年10月12日,公司未提前告知的情况下,突然来人拉走货品,老总说是因为亏损要关闭分公司。让我第二天就不用来上班了。并让我去异地总公司上班,我明确告诉他无法去异地。
公司在社保局填写的离职原因是我自愿离职。这不符合事实。本人两年内联系公司多次,要求修改离职原因。公司未解决。
诉求:公司如实填写社保上的离职原因。
公司支付被迫离职的经济补偿金
年龄:暂无
学历:高中
职业:公司内勤仓管
所在地: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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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公司未提前通知即解除劳动合同,且错误记录离职原因,您有权要求更正并索赔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此外,公司错误记录离职原因,您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更正。关于经济补偿金,您可依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公司索赔。
建议您首先收集并保存好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公司通知等相关证据。然后,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更正离职原因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仲裁是解决此类纠纷的有效途径,且不收取费用。
在仲裁过程中,您需明确表达自己的诉求,并提供充分证据支持。劳动仲裁委员会将依法审理,并作出公正裁决。如对仲裁结果不满,您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