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欠薪怎么办?

李先生 劳动仲裁 4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欠薪/工程款纠纷

案发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

涉及金额:4153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没有签劳动合同,无条件加班,辞职后两个多月都没有发剩下的工资,一问什么时候发工资,就只有说过两天发,一直拖欠工资

诉求:追回工资,未签合同和加班所得的加班费,按劳动法赔偿

年龄:暂无

学历:中专

职业:搭建工

所在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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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有权追讨未支付的工资及加班费,并可要求双倍工资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此外,您还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费,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加班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首先,您可以向南宁市兴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申请,要求确认劳动关系,追讨未支付的工资及加班费,并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在申请仲裁时,您需要准备相关证据,如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工作记录、加班记录等,以证明您与广西博润商务会展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及加班事实。

    其次,如果仲裁结果不满意,您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整个过程中,保持与雇主的沟通记录,这些都可能成为您维权的有力证据。

    最后,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因为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自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及时行动可以更好地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6个月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