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欠薪怎么办?如何追讨被扣工资?

张先生 劳动仲裁 4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欠薪/工程款纠纷

案发地: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

涉及金额:6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本人于2025年2月7日正式上班 工作至3月16日在3月7日其向我发工资1000元 理由是未完成任务链 在3月17日我向其提出辞职 他说我违反公司条例 其余工资扣留 不发放 我向他询问公司条例是什么 他未作解释直接让我去投诉 不解释

诉求:追回我劳动所得的薪资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学生

所在地: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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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雇主倪晓军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您全部工资,且未提供合理解释,已构成违法。您有权通过劳动仲裁追讨欠薪,建议立即采取行动。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倪晓军仅支付部分工资且未提供合法扣除依据,已违反法律规定。

    其次,您可采取以下维权途径:
    1. 收集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明等。
    2. 向广州市番禺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剩余工资600元及相应赔偿。
    3. 如仲裁结果不满意,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番禺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同时,建议您保留与雇主的沟通记录,以备后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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