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3天被无故辞退怎么要求赔偿?
劳动纠纷 4
案件类型:劳动纠纷
案件子类型:劳动合同纠纷/续签
纠纷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涉及金额:12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3月10号入职,3月21日签署劳动合同,工作到3月25无故被辞退!辞退理由是已经找到更适合此岗位的人!要求企业赔偿N+1
诉求:要求无良企业赔偿N+1,并媒体形式曝光避免更多人上当受骗!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运营
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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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遭遇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主张2个月工资赔偿。企业未提前30日通知需支付代通知金,同时可要求支付未签合同双倍工资差额。
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我为您详细分析如下:
1.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40条、47条规定,企业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您工作虽未满1个月,但已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应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2. 赔偿计算:
– 违法解除赔偿金:1个月工资(N)
– 未提前30日通知的代通知金:1个月工资(+1)
– 3月10日至21日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3. 维权建议:
(1) 立即收集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辞退证明等
(2) 向西湖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3) 可同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4) 媒体曝光需谨慎,建议先通过法律途径维权4. 注意事项:
– 仲裁时效为1年
– 若企业拒不执行裁决,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建议尽快行动,以免企业转移财产5. 赔偿金额预估:
按您所述12000元计算,预计可获得约24000元赔偿(含双倍工资差额)。如需进一步指导仲裁程序或文书准备,可继续咨询。
6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