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整中如何将普通债权转为职工债权求帮助
劳动仲裁 4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劳动合同纠纷/续签
案发地: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
涉及金额:143695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法院调解以劳务关系,现在公司破产重整以调解书认定为劳务关系,判定为普通债权,实际上劳动关系应为职工债权
诉求:要求破产管理公司认定为职工债权
年龄:暂无
学历:初中
职业:通信社保安装
所在地: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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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可主张职工债权优先受偿。建议立即收集工资流水、考勤记录等证据,向破产管理人提出异议。
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我为您详细分析如下:
1.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您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职工债权应优先于普通债权受偿。2. 维权建议
(1) 尽快整理以下证据材料:
– 工资银行流水记录
– 工作证、工服等身份证明
– 考勤记录
– 工作成果证明
(2) 向破产管理人提交书面异议申请
(3) 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4) 必要时可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3. 注意事项
您需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确定前提出异议,否则可能丧失优先受偿权。建议尽快行动,以免错过维权时机。6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