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被无故辞退怎么维权

张女士 劳动仲裁 3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离职纠纷

案发地: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涉及金额:18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

大致情况:时间:3月11号,由于我上午还在上班,下午就收到了他们单方面发来的接触劳动合同邮件 3月14号我要转正

诉求:补偿我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年龄:暂无

学历:高中

职业:主播

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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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用人单位在您即将转正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涉嫌违法。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4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具体分析:1. 用人单位在您即将转正前3天突然解除合同,若无合法解除事由(如严重违纪等),属于违法解除。2. 您已签订劳动合同且有工资流水等证据,劳动关系明确。3. 您可以主张:①违法解除赔偿金(2个月工资);②未提前30日通知的代通知金(1个月工资)。

    维权建议:1. 立即收集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解除通知邮件等。2. 向西湖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时效为1年。3. 赔偿金额计算:月工资×3(2倍赔偿+1个月代通知金)。

    特别提醒:主播行业存在特殊用工形式,需确认合同性质是否为劳动关系。建议尽快采取法律行动,避免超过仲裁时效。

    6个月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