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员工被强制待岗降薪怎么办

李先生 劳动仲裁 5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案发地:上海市市辖区崇明区

涉及金额:40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我们组是外包给甲方,2025年3月27日公司通知3月31日工作完后从甲方离场(应该是甲方合同到期),安排待岗并发放上海最低工资

诉求:公司安排待岗并发放上海最低工资,本人并未同意,是否可进行劳动仲裁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性能测试

所在地:上海市市辖区崇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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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公司单方安排待岗降薪涉嫌违法,您有权拒绝并主张全额工资。建议立即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内容需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公司单方面安排待岗并降低工资标准的行为已构成违约。您有权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约定的薪资标准。

    具体维权建议:
    1. 立即通过书面形式(如邮件、微信)向公司明确表示不同意待岗安排
    2. 保存好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工作记录等证据
    3. 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崇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 仲裁请求可包括:要求支付拖欠工资、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等

    特别提示:外包劳动关系中,您与舟恩公司建立的是标准劳动关系,甲方合同到期不能成为降薪待岗的合法理由。建议尽快启动法律程序,避免超过仲裁时效。

    6个月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