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障法定退休年龄员工的病假生活费?

许先生 劳动仲裁 4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案发地: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

涉及金额:108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当事人身份证已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档案年龄未到,社保已总缴纳23年。2024年1月27日,当事人加班期间脑出血,经工伤鉴定为不是工伤,于是接下来请病假,且医生出具了病假条。截至目前,永强企业还在为当事人缴纳社保,但拒付病假期间生活费

诉求:要求支付病假期间生活费

年龄:暂无

学历:初中

职业:铣工

所在地: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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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即便工伤鉴定为否,您仍有权要求病假津贴。根据相关规定,雇主应在职工因病或非工伤事故休息期间支付病假津贴。您的情形中,虽然档案年龄未到退休年龄且社保已缴纳23年,但这并不影响您在病假期间的权益。由于您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这里面也涉及到退休待遇的计算和处理问题,值得特别关注。

    首先,确认是否所有的病假材料都经过正规渠道,并确保以书面形式保留所有病假记录及与雇主的通信记录。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地方政策,雇主拒付员工因病或因工外伤暂时丧失工作能力期间的生活费是违法的。您应当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此行为,并且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在申请仲裁时,应提供完整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病假条、医生诊断书、相关通信记录等证据材料。如果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进一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值得注意的是,您还应评估是否合适通过法律程序寻求退休时的权益调整,以确保您的长远利益得到保护。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合理运用法律,不仅可以追回病假期间的生活费,更能确保您的退休权益不受影响。建议您仔细考虑,并采取合适的法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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