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公司以放假为由迫使员工离职的情况?
劳动纠纷 4
案件类型:劳动纠纷
案件子类型:调岗降薪/变相裁员/以违纪为由辞退
纠纷所在地: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
涉及金额:20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以放假为由,把我们放假回去耗着,动不动打电话找各种理由恐吓,耍各种手段逼迫要我们离职
诉求:变相解除劳动合同,按照N+1赔偿我2W(入职一年半了,按照整年平均工资一个月到手一万多)
年龄:暂无
学历:本科
职业:设备工程师
所在地: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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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公司以放假为由迫使员工离职行为,可能触犯了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首先,若雇主未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履行职责,且通过威胁或其他不正当方式促使员工辞职,可以视为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如果是由于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您作为职工是有权要求支付经济补偿的。
从您的情况来看,您入职已有一年半,如果公司没有合法依据即视为非法解聘,您可以要求公司按照不少于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支付经济补偿。即若您提出的是N+1的赔偿要求,应至少获得2月工资的赔偿。添加了实际工资条和银行转账记录作为证据,将有助于您的索赔过程。
在实际操作中,建议您先试图与公司沟通,若沟通无果可以向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请求其介入调查处理。如果问题依然无法得到解决,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您不应在无合法理由的情况下被迫离职或接受不公正待遇,法律给予了您有力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建议搜集所有相关证据,并及时采取法律行动。
1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