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做错事为由扣款怎么办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劳动合同纠纷/续签
案发地: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
涉及金额:2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公司一直以我们责护做错事来进行扣款处罚但是我们有的有签那个奖惩制度协议有的没签就算签了但是也没有一式两份是在入职的时候签掉的
诉求:我想问一下像这样属于违法吗我需要收集哪些资料怎么做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护理
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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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公司以责护做错事为由扣款涉嫌违法。未签署一式两份的奖惩制度协议可能无效,您有权要求返还扣款。
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我为您详细分析如下:
1. 法律分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条和第30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当经民主程序讨论并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确定。扣款属于对工资的克扣,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您提到的情况中,公司单方面制定的奖惩制度若未经法定程序,且未向您提供完整文本,其合法性存疑。2. 维权建议:
(1) 立即收集以下证据:
– 劳动合同原件
– 工资条和银行流水(证明扣款事实)
– 考勤记录
– 已签署的奖惩制度复印件
– 其他同事的证言(2) 维权途径:
您可以先向公司提出书面异议,要求返还扣款。若公司拒绝,可向桐庐县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电话:0571-64212745),或直接向桐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 注意事项:
劳动仲裁时效为1年,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仲裁时您可以主张:
– 返还被扣款项
– 若存在长期克扣工资情况,可主张经济补偿4. 风险提示:
公司可能辩称扣款属于合理管理行为,您需要证明扣款缺乏合法依据。建议您尽快固定证据,特别是找到能够证明奖惩制度未经民主程序制定的证据。如需进一步指导,可以补充提供具体扣款次数、金额等信息,我将为您制定更详细的维权方案。
5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