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急辞老板拒付工资怎么办
劳动纠纷 5
案件类型:劳动纠纷
案件子类型:离职纠纷
纠纷所在地: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
涉及金额:1875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试用期工作了19天因为个人原因家里面有事想急辞,不提前三天 说了直接就走,签了劳动合同但是老板合同上试用期是三个月,没有三个月不给工资,我们因为是急辞愿意扣除20%赔偿,如果老板不同意不给工资怎么处理
诉求:拿回工资,当天结算
年龄:暂无
学历:初中
职业:外卖店
所在地: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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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试用期工资必须依法支付,即使急辞也应获得劳动报酬。建议立即采取以下维权措施: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您工作19天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相应报酬。即使急辞,用人单位最多扣除20%工资作为赔偿,但无权拒绝支付全部工资。
具体维权步骤:
1. 立即收集工作证据:考勤记录、工作交接单、同事证言等
2. 向洪山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电话:027-12333)
3. 准备劳动仲裁材料:劳动合同、工资计算明细等
4. 如协商不成,可在离职后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特别提醒:用人单位扣押工资行为已违反《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您有权要求加付赔偿金。建议本周内完成投诉,以免超过最佳维权时效。
5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