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被拖欠一年半怎么办?

王女士 劳动仲裁 5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欠薪/工程款纠纷

案发地: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

涉及金额:80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大概拖欠一年半工资 现在自杀了

诉求:结清工资大概八万元

年龄:暂无

学历:初中

职业:工艺品生产

所在地: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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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农民工欠薪问题严重,雇主已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您有权通过劳动仲裁和刑事报案双重途径维权,建议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即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您依然可以通过银行流水、工友证言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您需要尽快收集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辅助证据。

    其次,拖欠工资超过三个月且金额达到五万元以上,雇主已涉嫌触犯《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建议立即向城阳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电话:0532-87868123),同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特别提醒:本案涉及农民工特殊保护政策,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但鉴于拖欠行为持续发生,时效从最后一次拖欠之日起算。建议本周内携带证据材料到城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城阳区正阳中路211号)申请仲裁。

    维权过程中需要注意:1.保留所有通讯记录;2.尽快做工资欠条公证;3.可申请法律援助(城阳区法律援助中心电话:0532-87968855)。根据司法实践,此类案件胜诉率较高,执行阶段还可申请法院查封雇主财产。

    5个月前 0条评论